伍六一拍开小妹的手,又掏出个圆铁盒,递给靠在床头的大姐:“大姐,这个送给你,还有你借我的30块,还给你。”
铁盒上印着“友谊”牌珍珠霜,银闪闪的盖子在台灯下晃眼。
大姐放下书,指尖轻轻触了触铁盒边缘,轻声道:“这多贵呀,你留着钱自己用多好。”
伍美珠也停了手,盯着那盒珍珠霜:“就是,二哥你哪来的钱?你不会出去卖血了吧?”
前阵子班上有个男生偷偷去卖血,换了钱买了块手表,这事在女生堆里传了好几天,伍美珠一琢磨就往这上头想。
她立马急了,眼睛里泪水在打转。
也顾不上新书包了,扑过去一把抓住伍六一的胳膊,另一只手就往他肘弯、手腕上扒拉,手指头在他胳膊上撸来撸去地找针孔。
伍六一被她拽得胳膊生疼,又好气又好笑地拍开她的手:
“你这丫头,瞎琢磨啥呢?我是那种人吗?”他把袖子往上卷了卷,露出胳膊给她看,“你瞅瞅,哪有针孔?干净着呢!”
伍美珠眯着眼凑近了,仔仔细细打量半天,胳膊上光溜溜的,确实没什么痕迹,这才松了口气,却还是嘟囔:
“那你钱到底哪来的?总不能是天上掉的吧?”
“稿费!”
伍六一提高了点嗓门,“燕京晚报,下周刊载我的作品,到时候记得买一份哈!”
“啊?”
伍美珠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半张着,这比他哥去卖血赚钱还让她惊讶。
“哥,你还真能见报啊?还是《燕京晚报》,妈这么扣的人,都经常买。”
她凑近两步,伸手想去扒拉伍六一的口袋,“稿子呢?写的啥呀?给我先瞅瞅呗!”
大姐放下手里的书,脸上没什么惊讶的神色,只温和地笑了笑,伸手替伍六一理了理衣角。
伍美珠在一旁看着,撇撇嘴又凑过来:“姐你咋一点都不意外?这可是《燕京晚报》!”
“我就知道咱们家六一能成。”她看向伍六一的眼神里带着笃定。
伍六一有些愧疚,从小大姐就对自己这般信任。
前世,他开书店向大姐借钱,她皱一下眉头,就把积蓄借给自己。
也是这般的话:“咱们家六一一定能成。”
他心底想着,以后不会让大姐失望了。
“对了姐,妈快过生日了,你知道妈喜欢什么不?”
伍美娟寻思了一会儿,说:“妈的蛤蜊油用了好久,要不这珍珠霜就送妈吧。”
“这是送你的。”伍六一摇摇头:“而且,想送妈贵点的,我手里还有116块。”
“夺少?”伍美珠的声音陡然拔高,眼睛瞪得比刚才见着新书包时还圆。
“哥,你这是赚了多少稿费啊?116块?这都快赶上爸俩月工资了!”
伍六一脸上带着点故作轻松的得意,往床沿上挪了挪,下巴微扬:“没多少,区区210块。”
“嘶——”
伍美珠倒吸一口凉气。
“写稿这么赚钱么?”
“错!是你哥写稿赚钱。”
伍六一转头看向伍美娟:“姐,你再想想,贵一点的,这次我来出钱。”
“我记得去年过年,和妈去王府井抓糖,妈在蓝天服装店摸了一件蓝色小西装好久,路上还不停叨唠它好看,妈作风朴素,其实一直是爱美的。”
伍六一和伍美珠同时点头,这一点他们是认可的。
他当即拍板:“那就给妈买个西装,希望那样式还在。”
“我明天休班,上午就去看看。”伍美娟点点头,“钱我出一半。”
“姐,你出票吧,钱我来出。”
伍美娟点点头,算是认同这个方案。
......
《蓝衫记》要在下周刊登晚报,但他的《回家的路》已经刊登在“一分钟小故事”的版面。
刊登前,郑爱民还问他是否要取个笔名。
看着郑爱民欲言又止的模样,伍六一知道他是关护。
通俗小说长期被视为“小道”,文人创作多带有自娱或谋生性质,而非以“立言”为目的,因此鲜少用真名。
金庸、古龙、张恨水都是笔名。
要么,是为了社会身份的“安全性”,沈德鸿曾用笔名“玄珠”“郎损”“茅盾”写文章批评蒋光头。
小号狂人周树人更不必说,除鲁迅外,还有邓江、唐俟、邓当世、晓角、令飞、迅行.....
有人统计过,他一生用了140多个笔名。
伍六一思考一番,决定还是用真名。
他一无对自身安全性的威胁,二来对自己的作品价值的认同,不会做这种掩人耳目的事。
哪怕是通俗文学,他也毫无心理负担。
而且,通俗文学地位会越来越高,“真名创作”逐渐成为常态。
他这篇以“伍六一”命名的短篇虽小,可也收到不少反馈。
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两天的读者来信变多了。
平时,一包信就够了,现在得一包半。
一般来说,好少有编辑部把所有信看完的。
但总编顾行知为了能及时倾听读者意见,特意交代下来。
徐凯的工作就是从中归纳出读者意见,形成材料稿。
徐凯看着比平时多出一半的信,头有些大。
他翻了一篇,这篇是写给作者伍六一?
伍六一?
徐凯抬头瞧了一眼,正享受风扇吹拂,满脸惬意的伍六一。
起身将信送了过去。
“你的信。”
“我的?”伍六一惊讶地拆开信,里面内容:
“伍六一同志,你好。昨儿个在报上读了《回家的路》,写得真好,故事里的母亲和我老娘真的很像。
我母亲过世三年了,她那时确诊了肝癌,不愿意连累家里,留了个纸条就走了,那纸条上的内容我现在还记得:
‘儿啊,妈走了,去你远方的姨家,别找我,好好照顾媳妇和孩子,别操心我。’
家里又少了瓶农药,我当时红了眼,疯了似的找,还是听人说,她到房山去了。
等我到了房山,见她正给要去城里的路人磕头呢,就为了托人家把她这一路采的野栗子捎到魏公村的胡同,嘴里还念叨着:我儿子小时候最爱吃这个了....”
伍六一不禁沉浸在了信中。
等他再次抬起头,发现徐凯已经把小山般高的信堆满在了他的左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