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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求婚(一)

    那个念头,是那天夜里定下来的。

    她说,想说什么,就当面说。我在琴房把那句话说给她听了,说的是歌的事。可还有一句,我攒了五年,一直没找到胆子说出口。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把那句没说的话翻出来,又压回去,压回去,又翻出来。月光从窗帘缝里漏进来,一条白的,横在枕头上。我盯着那条光,一直到它挪到墙上。

    复查的日子也近了。我想在那之前,把这件事定下来——让她知道,有些话,不用等到检查报告出来,才有人说。

    第二天一早,我到工作室,关上门,站在琴房中间。

    绿萝在窗台上,老槐树的枝丫在窗外。四下没人。

    我清了清嗓子,说:“知意,我……”

    说到一半,卡住了。

    绿萝的叶子一动不动,像在等我说完。可我等了五年都没说完,它等一夜,也等不到。

    第二遍,我换了个说法:“你愿意……”

    还是不对。这话不像我。我在台上唱《天井》的时候,从没打过磕巴。可这三个字,比一整首歌都沉。它压在我心上五年,我写了上百首歌,都没把它压下去。

    第三遍,我说:“我想跟你……”

    说到这儿,自己先笑了。笑得蹲在地上,半天没起来。

    原来写歌的人,也有写不出来的句子。

    晾衣绳的第二句,我找了五年,一直空着。这句话,我也找了五年。今天我才想明白,它们是一回事——都不是写给所有人的,都是写给一个人的。写给所有人看的句子,我一天能写十句。写给一个人的句子,五年,还没落笔。

    我坐到调音台前,把吉他拿下来,想试着把这句话写成歌。弹了两句,又放下了。不对。这句话不该唱出来,也不该写下来。它得是当面说出口的,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给她听。

    我翻了翻写歌的本子,翻到空白页,提笔写了一句:我想跟你,把日子过完。

    写完,自己看了一会儿,划掉了。

    不是这句话不好。是它太像歌词了。我要说的,是一句没有曲、没有韵的话。我把那页纸撕下来,叠好,收进琴盒内袋——等哪天它不再像歌词了,我再把它拿出来。

    下午,赵北川推门进来。他是来拿落在这儿的谱子的。

    他进门,看见我站在琴房中间,对着窗外的老槐树,嘴里念念有词。

    他靠在门框上,听了一会儿,说:“你这是,跟树求婚呢。”

    我回头看他,没说话。

    他走进来,坐到沙发上,说:“练几遍了。”

    “三遍。”我说。

    “成了吗。”

    “没成。”我说。

    他乐了,说:“你写了五年歌,还差这一句。”

    “这一句,”我说,“比五年都难写。”

    北川难得没接话。过了一会儿,他说:“要不,我给你当司仪。”

    “还早。”我说。

    “不早。”他说,“你把日子定下来,提前叫我。司仪词我都想好了。”

    “你司仪词都想好了。”我说。

    “想好了。”他说,“就一句:他写了一首歌,写了一辈子。今天,他把最后一句,唱给一个人听。”

    我看着他,没接话。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又回头说:“定哪天了。”

    “这个周六。”我说,“书店,关门之前。”

    “书店。”他说,“行。那地方好。她在自己的地方,才接得住。”

    “她接不接得住,我还不知道。”我说。

    “你怕她不答应。”他说。

    “我怕的是,”我说,“我连那句话都说不利索。”

    他看了我一会儿,说:“别怕。你在台上唱《天井》那晚,底下两百人,你都没抖。这回就一个人,你抖什么。”

    “一个人,”我说,“比两百人难。”

    他没再说什么,拍了拍我的肩,走了。

    傍晚,我路过书店。灯还亮着。我站在马路对面,隔着玻璃看她。

    她在给一个熟客找书,弯着腰,在书架最底层翻了一阵,抽出一本,拍了拍灰,递过去。熟客接过来,翻了两页,点点头。她笑了。

    落地窗里的灯是暖的,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一直铺到门口的台阶上。

    我在马路对面站了很久,直到她把熟客送走,转身回到柜台里。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开始收拾,把书一本一本归位。然后她走到落地窗前,伸手拉窗帘。

    拉到一半,她停了一下,往窗外看了一眼。

    那一眼,正好落在我站的方向。我往路灯后面躲了半步。她什么也没看见,把窗帘拉上了。

    窗帘拉上以后,她没有马上走。我看见她的影子停在窗边,过了一会儿,才慢慢往里走。

    那扇窗,她看了五年。窗前的旧沙发,坐出了一个坑。她在这间书店里,把日子过成了她想要的样子。

    有些话,该在看着她的地方说。就定在这儿了。

    夜里回到家,她已经在屋里了。我换了鞋,没立刻进去,站在门口,看了看她的背影。她坐在灯下看书,头发别在耳后,安安静静的。

    我忽然想,五年前,我不知道这个人在哪儿。五年后,她坐在我家里,给我留着一盏灯。

    那句话,我等了五年。其实不是等一个时机。是我一直怕,怕开口太重,怕她万一没接住,怕我们连现在这样都回不去。

    可她接住过我那么多次。这一次,该我接她了。

    我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从成都带来的那个箱子最底层,翻出一个旧盒子。

    盒子是皮的,边角磨白了。我打开,里面躺着一枚戒指。

    戒指是旧的。我拿起来,对着灯看了一会儿,又用软布擦了擦。它跟着我妈半辈子。我妈留给我的时候说,将来遇见想娶的人,就把它戴到人家手上。我那时候还小,不懂这句话的分量。现在我懂了——它比任何一首歌都旧,也比任何一首歌都重。

    我把戒指往自己手上套了一下。卡在指节上,戴不进去。我的手太粗了。

    我盯着它看了一会儿,忽然有点没底。

    它该戴在她的手上。我见过她的手——翻书的手,抱琴的手,往冰箱上贴便利贴的手。她左手腕上有一道淡疤,她从没说过那疤是怎么来的,我也从没问过。戒指会戴在那一只手的手指上。疤在手腕上,戒指在指头上,一个在上,一个在下,都跟着她过日子。

    万一,戴不上呢。

    我把戒指放回盒子里,合上盖子,在手里握了一会儿。

    还不到时候。

    可时候,我定好了。这个周六,书店关门之前。

    我躺下的时候,把盒子放在枕头边上。又打开看了一眼,再合上。

    从明天起,我就是揣着一件大事的人了。

    夜很静。隔壁房间,传来一声很轻的琴响。她知道我还没睡,拨了一声,像在问我,怎么还不睡。

    我没应。我在心里,把那句话又过了一遍。每过一遍,它就沉一分。可我不怕了。它沉,是因为它是真的。

    周六,就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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