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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1章 张老三3

    张老三的交代材料写了整整七页。

    他的字迹显得有些歪歪扭扭的,有些地方涂改得看不清原字,但每一条每一款都写得具体:哪年哪月、在什么地方、跟着谁、干了什么事、受害人是谁。

    写完之后,周同志和吴同志把材料带回县上,跟孙耀祖的口供逐条对了一遍,又派人到刘家堡、东关、临潼去找受害人核实。

    刘老栓已经死了,他婆姨还在。

    工作队找上门的时候,老太太一开始不敢说,后来听说张老三已经被抓了,才把当年的事一五一十倒了出来——灶台被扒那天,她拦着不让,张老三推了她一把,她摔在门槛上磕掉两颗牙,满嘴是血,张老三看都没看一眼,带着人把灶台扒了就走。

    她后来去县里告过,但根本没人理她,反被当时西安城的维持会罚了两块大洋的“诬告费”。

    老太太说着说着哭起来,从柜子里摸出一个小布包,里头包着那两颗掉下来的牙,牙根都黑了。

    “同志,你们看看,这就是他们干的事。”

    周同志把牙包好,记了笔录,让老太太按了手印。

    东关王寡妇的事更好查。

    那口铁锅被张老三端走之后,她家断了炊,邻居看她可怜,借了口破锅给她用。

    铁锅后来被张老三卖了废铁,得了两毛钱。

    王寡妇去年死了,但她儿子还在,在西安城东关拉洋车,听说张老三被抓了,主动跑到县上来作证:

    “那口锅是我娘攒了半年鸡蛋钱买的。他端走的时候我娘跪在地上求他,他踹了我娘一脚。”

    临潼那个被打瘸的保长姓孙,叫孙茂林,腿瘸了之后干不了重活,在临潼街上摆了个烟摊。

    工作队找到他的时候,他起先不信:

    “你们真能办他?当年维持会的人可横了,告到县里也没人管。”

    周同志把张老三的交代材料给他看了,孙茂林看了两遍,把烟摊一收:“我跟你们去西安。我这条腿就是证据。”

    核实工作搞了一个多月。到十一月初,案子基本查清:

    张老三跟着孙耀祖从1939年到1946年,在西安、临潼、咸阳一带替日伪维持会收粮收款,经手的粮款折合大洋约两千余块,直接参与欺压百姓、强征强抢的事十七起,受害人二十余人,其中三人被打伤致残。

    孙耀祖是主犯,张老三是从犯,另外还有几个跟着干事的,有的跑了,有的已经病死,剩下三个被一并抓了。

    案子报到边区高等法院,法院决定在西安公开审判。

    时间定在十一月中旬,地点在西安城中心的钟楼广场——当年维持会在那儿设过收粮点,老百姓在那儿交过粮、挨过打,选这个地方审,是有讲究的。

    ---

    十一月十五日,西安钟楼广场。

    天阴着,没下雨,但风刮得紧。

    广场四周站满了人——有西安城里的居民,有从郊区赶来的农民,有从临潼、咸阳来的受害人亲属,还有附近几个学校的学生,被老师带着来“旁听受教育”。

    广场中间搭了个台子,台前挂一条横幅:

    “西安市各界公审汉奸恶霸张德贵等案大会”。

    台子上摆了三张桌子,坐着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旁边是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辩护人是法院指派的,一个三十来岁的年轻律师,姓沈。

    张老三被两个法警带上台的时候,底下人群骚动起来。

    他穿了件灰布囚服,头发剃短了,人瘦了一圈,走路有点瘸——听说在押期间病了一场,拉肚子拉了几天。

    他低着头站在被告席后面,两只手攥着栏杆,不敢看台下。

    第一个上台作证的是刘老栓的婆姨。老太太七十多了,头发全白了,被孙子扶着走上台。她站在台上,手抖着从怀里掏出那个小布包,打开,把两颗黑牙倒在桌上。

    “审判长同志,这是张老三当年推我磕掉的牙。他扒我家灶台,就因为我当家的交不上粮。

    我当家的那年冬天就病死了,没熬过去。”

    老太太说到这儿哭起来,台下有人喊“枪毙他”。

    审判长敲了敲桌子:

    “安静。一个一个说。”

    第二个是王寡妇的儿子,拉洋车的。他站在台上,嗓门大:

    “审判长,他端走我家铁锅那天,我娘跪在地上求他,他踹了我娘一脚。

    我娘去年死了,临死还念叨那口锅。那口锅是我娘攒了半年鸡蛋钱买的。”

    第三个是孙茂林,瘸着腿走上台,把裤腿卷起来,露出一条萎缩变形的腿。

    “这是1945年夏天打的。他们把我绑在树上,拿扁担抽,抽完了扔在路边,我爬了半夜才爬回家。

    腿没接好,瘸了。我这辈子就毁在这条腿上了。”

    他抬起头看着张老三,

    “张老三,你还认得我不?”

    张老三低着头,嘴唇动了动,没出声。

    公诉人接着宣读调查材料:

    张老三跟着孙耀祖,从1930年到1936年,在西安北关、东关、临潼、咸阳等地替日伪政权收粮收款,经手粮款两千余块大洋,直接参与欺压百姓十七起,受害人二十余人,其中三人致残。

    材料一条一条念,底下群众听着,有人骂,有人叹气,有个老太太拿袖子擦眼泪。

    念完了,审判长问张老三:

    “被告张德贵,公诉人宣读的材料,你认不认?”

    张老三抬起头,嗓子哑着:

    “认。我都认。我当年糊涂,跟着人瞎混,干了伤天害理的事。

    我对不起刘老栓家,对不起王寡妇,对不起孙茂林。我认罪,我服法。”

    “你有没有要辩解的?”

    “没有。我认。”

    辩护人沈律师站起来,说了几句:

    被告人主动交代了大部分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系从犯,不是首恶,请求法庭从宽处理。

    公诉人回应:

    被告人虽系从犯,但其犯罪情节恶劣,直接参与欺压百姓十七起,致三人残疾、两人死亡,后果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建议依法严惩。

    台子上审判员合议了十几分钟,审判长站起来宣判:

    “被告张德贵,1939年至1946年间,随同汉奸孙耀祖在西安、临潼、咸阳等地替日伪政权强征粮款,直接参与欺压百姓十七起,

    致三人残疾、两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庭认定被告犯汉奸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张德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底下人群静了一瞬,随即爆出一片叫好声。有人喊“该杀”,有人拍巴掌,刘老栓的婆姨蹲在地上哭出了声,王寡妇的儿子把烟头一扔,说了句“娘,你听见了没”。

    孙茂林拄着拐杖站在人群里,脸上没什么表情,过了一会儿才慢慢点了点头。

    审判长敲了敲桌子:

    “安静。本庭宣判完毕。孙耀祖另案处理,已报边区高等法院复核。

    被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十日内上诉。”

    张老三站在被告席后面,腿一软,差点瘫下去,被法警架住了。他抬起头,脸白得像纸,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又没说出来。

    法警推了他一把:“走。”

    他低下头,被法警带下去了。走到台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台下——刘老栓的婆姨正被孙子扶着往外走,王寡妇的儿子蹲在台阶上又点了一根烟,

    孙茂林拄着拐杖站在人群里,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张老三张了张嘴,法警又推了他一把:

    “别看了。走。”

    广场上的人群慢慢散了。修渠的号子声从远处传过来——西安城外的几条渠正在修,跟晋南、跟陕北一样,用水泥和石头砌,结实。

    孙茂林拄着拐杖走出广场,在街角碰见周同志,点了点头:

    “判了死刑。我这腿——也算有个说法了。”

    周同志递了根烟给他,两人蹲在街角抽了一会儿,谁也没说话。

    当天晚上,张老三的判决书抄了一份贴在张家塬村政府门口的黑板上。村长张德福站在黑板前看完了,回家跟他婆姨说:

    “张老三判了死刑。他那十三块大洋退赔了,剩下的钱从他在村里的窑洞里折——他那二亩地和那头驴,充公了,分给刘老栓家和王寡妇家。”

    他婆姨叹了口气:

    “人看着老实巴交的,谁知道早年干过那些事。”

    张德福把烟点上,抽了一口。

    “老实?那是没挖出来。挖出来一看,里头全是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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