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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2章 年代冤种前夫1

    “救命!救命啊!”

    “我,我不会……咕咕……不会水………咕咕咕……”

    顾长清刚回神,就听见有人呼救的声音。

    一抬头,不远处的水里,一个姑娘在浮浮沉沉,不停喊救命。

    什么个情况?

    顾长清四下环顾,四周是庄稼,附近是村落。

    这是靠近村子的小河沟。

    房子土墙居多,远远的,还能看见墙皮上写着鲜红的标语。

    地里干活的人很多,热火朝天,干劲十足,不时飘来几声大娘大婶们爽利的交谈声。

    顾长清再低头看自己身上的装束,藏青色的粗布,脚上是手工纳的千层底棉布鞋。

    这是年代文啊。

    年代文可不能随便乱救人啊!

    顾长清立即查看原剧情。

    这是一个年代文衍生的小世界。

    讲述的是特殊时代大背景下,两个下乡知青相爱却被迫分开,最终又再续前缘的故事。

    下乡知青向红华,和同为知青的刘光明相识、相知、相爱。

    就在两情相悦,即将谈婚论嫁时,向红华被人设计落水,又恰好被附近村汉所救。

    众目睽睽下,村汉把她从水里捞出来,肌肤相贴,她不清白的闲言碎语几乎一夜之间传遍整个村子。

    无奈之下,向红华只能含泪和刘光明分手,嫁给村汉。

    村汉家贫穷落后,人口众多,家里的女人活得完全没有自我,成天只知围着家里锅台和男人转。

    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向红华来说,格格不入。

    她做不到失去自我,放弃自我,只为他人奉献。

    她崇尚自由,向往自由的行为,在村汉家里人看来,就是不服管教,就是好吃懒做,就是心不在这里。

    因为生活理念完全不同,她和丈夫,和婆家人经常发生矛盾。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鸡飞狗跳闹得很凶,以至于孩子早产。

    有了孩子以后,矛盾不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了,吵得更凶更勤快了。

    这让她感到十分压抑,不止一次产生想要逃离的想法。

    可想到孩子,她又咬牙忍了下来。

    后来,上面出台了知青返城政策,可是因为她已经和当地农民结婚,想返城,必须离婚。

    村汉家里倒是同意跟她离婚,但是孩子必须留下。

    她想带着孩子回城,却无力抚养,只能再一次妥协。

    同年恢复的高考机会,也因为她这些年都困在家务和孩子身上,根本没时间复习而错过,没考中。

    但向红华积极向上,从不轻言放弃!

    接下来的日子,咬牙复习,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

    终于,重考三次以后,她成了一名光荣的大学生。

    这个年代,国家对人才的渴望体现在方方面面,大学生不但学费全免,国家还给大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向红华终于有了带着孩子离开的底气。

    这一年,孩子六岁,无论是送幼儿园,还是自己带,都比带一到三岁的孩子轻松许多。

    为了离开,她做了好久的准备,先是把自己铺盖寄去学校,然后把自己各种证件全都收好,缝在贴身的衣服里,又给已经返城的刘光明寄了封信,希望他能帮忙,到时候去车站接一下自己母女。

    临行前几天,向红华走到哪儿都带着孩子不离手。

    出发前头一天,向红华抱着孩子,说要带孩子去县里玩一天:“明天我就要出发去学校了,这一去,得有好几个月看不见孩子。”

    “等我下次回来,孩子都要不认识我了。”

    “我今天带她去县城好好玩一天,希望下次回来,孩子还记得我这个妈妈。”

    孩子搂着她的脖子,贴在她脸上,小声喊妈妈。

    她轻装上阵,身上什么都没带,就抱了个孩子,婆家人只当她快出发了,舍不得离开孩子,也就没多想。

    就这样,她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百般筹谋,让自己和孩子从那个窒息的家庭全身而退。

    提前返城的刘光明收到向红华的信,到火车站接她,把她送到提前租好的房子里。

    有落脚的地方,还有刘光明这个本地人帮忙,向红华松了口气。

    刘光明当年返城,家里没有能力给他安排工作,现在政策慢慢开放,可以自己做买卖,他就自己一个人出来做点小买卖。

    照顾向红华母女也方便。

    刘光明没出摊,抱着孩子,送向红华去学校报到,同学们还以为他们是一家三口。

    向红华笑了笑,没说是,也没说不是。

    在学校安顿下来以后,向红华给村汉寄了一封离婚协议书,和一封信。

    在信里,她从各方面向村汉阐述了孩子跟着她,比留在村里跟着村汉的好处,信里写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我们的孩子,你也不希望她以后,像你一样只能窝在那个小山村,一辈子一眼就能看到头。”

    “她跟着我,才能见识城市繁华,才能有无限可能。”

    “要是真为了孩子好,你就不要和我争!”

    不知道是那封信打动了村汉,还是村汉知道事情无法挽回,就算不同意也没法要回孩子,最终,村汉同意离婚,给她寄回来离婚证,还有一笔钱。

    三十七块五毛,说是给孩子花。

    向红华没拒绝,当爹的给孩子抚养费,天经地义。

    后来每隔一段时间,村汉就给孩子寄钱,有时多有时少,但养一个孩子绰绰有余,就这样断断续续,一直寄了好多年……

    向红华一边带孩子,一边读书,努力提升自己。

    刘光明更是一有空闲,就来帮助他们母女两个。

    就连向红华的同学们都说,向红华找了个好丈夫。

    是的,向红华的同学们,从来不知道,她的丈夫,不是刘光明,并且已经离婚了。

    从一开始,就把刘光明和向红华二人当成一对小夫妻。

    向红华和刘光明本就是感情深厚的初恋,哪怕到现在,也一直还有感情,于是,在同学们的祝福下,向红华和刘光明终于走到一起。

    他们结婚了!

    婚后,两人生了一儿一女。

    再后来,刘光明生意越做越大,成了富豪,向红华毕业后当了老师,几个孩子也培养成精英。

    一部大团圆结局的初恋重逢甜宠文,幸福美满……

    看了原剧情,顾长清大约猜到自己这回的身份了。

    是的,他就是那个“趁人之危”坏了女主向红华名声,逼得向红华不得不嫁给他的那个村汉!

    看完原主的记忆,顾长清都被气笑了。

    想也知道,在那个年代,在那么艰苦的生存条件下,女主向红华能够在结婚有孩子的情况下,接二连三的复读高考,原主又怎么可能是她口中抠门恶毒的极品前夫?

    只不过向红华是女主角,所有的一切都围绕着她来写,没有顺着她心意来的,都是反派,都是极品,都是配角,都是炮灰。

    不然怎么能突出大女主的真善美!

    事情的起因,就是原主心善,路过村里小河沟时,听见有人喊救命,没想这么多,就跳下去救人了。

    结果女主喊救命时,边上空无一人,等他把人救上来,周围都是人。

    这个年代,民风还是相对保守,众目睽睽之下,男女双方浑身湿哒哒抱在一起,肌肤相贴,就算是救人,也抵挡不住风言风语满天飞。

    哪怕向红华有恋人,哪怕原主再三澄清,他们没有暧昧,只是救人。

    但是大环境如此,流言依然越演越烈,最后甚至有游手好闲的混混,骚扰女知青。

    女知青吓得嚎啕大哭,最终和初恋男友分手,和原主结婚。

    流言这才平息。

    然而从一开始就没有感情的婚姻,注定是坎坷的。

    特别是双方的眼界、见识、学问相差巨大的情况下,矛盾更加不可调和。

    向红华嫁给原主以后,原主家里就过上了鸡飞狗跳的生活,没有一天清静。

    向红华是知青,本来就不擅长干农活,结婚以后,地里的活自然是能躲就躲。

    地里的活不干,家里的活总要干吧?

    她又说自己不是嫁进来当老妈子的,家里的活也不干。

    如此一来,家里其他人意见很大。

    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大家埋头苦干,都不一定能吃饱饭,不干活就没饭吃。

    但向红华不这么认为。

    她觉得自己是高级知识分子,原本可以和同样是知青的初恋结婚,他们会有共同语言,也可以一起享受文学的浪漫。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每天面对柴米油盐,家长里短,斤斤计较。

    都是原主的错!

    如果原主不去救她,她根本不用嫁给原主!

    最终向红华得出结论,原主救她是有预谋的,就是为了白得一个媳妇儿。

    说不定她会落水,都是原主害的。

    不然怎么解释,为什么会这么巧?

    她落水的时候就刚好原主在附近?

    原主又刚好救了她?

    原主刚把她救上来,又那么巧,被大量村民围观?

    可见是原主不要脸,为了娶媳妇儿,故意设计她!

    原主百口莫辩,怎么解释向红华都不听。

    结婚才几天,夫妻二人的关系就降到冰点。

    向红华把原主从床上赶下来,让他睡地上。

    原主当然是不愿意的。

    他也就是结婚当天喝醉了,被扶进新房,洞房时碰了向红华,他自己甚至没有一点印象。

    第2天早上醒来,向红华身上青青紫紫的控诉他:“跟蛮牛似的,我还以为你想要我的命!”

    后面就一直就不给他碰,说是被洞房当天弄出心理阴影了。

    现在倒好,连床都不让他睡了。

    二人又是大吵一场,最终以向红华闹着要寻死结束。

    就这样,夫妻二人从此开始分房睡,直到向红华带着孩子跑了,都没有再同过房。

    不久之后,向红华怀孕了。

    这下更是有了免死金牌,作威作福起来。

    看在孩子的份上,原主忍了,顾家其他人也让了一步。

    可向红华变本加厉,不但一点活都不干,甚至还要人伺候了,在吃的上头也挑剔起来,要求鱼肉蛋奶。

    一开口就是营养,就是科学,就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

    当然你不能说她说错了,可顾家的条件就摆在这里,不只是顾家,在这个时代,普通百姓家家户户,都做不到餐餐有鱼,顿顿有肉,天天有蛋奶的日子。

    这个要求肯定是无法满足的,于是新一轮鸡飞狗跳又开始了。

    她每天不干活,专门找事,精力十足,顾家其他人上工回来早就筋疲力尽,实在没有精力和她吵,每次都是以她胜利而告终。

    结婚8个月以后,肚子已经很大了,她还不消停,有一天不知为什么又和顾家人吵了起来,然后就早产了……

    好在母女平安。

    虽然她作天作地,好歹也为自己生了孩子,原主于是加倍赚工分,尽量满足她的要求,让她在月子里吃好些。

    有了孩子以后,很多事情看在孩子的份上,原主都忍了。

    虽然媳妇儿把自己当仇人,但孩子总是亲生的,看着她一天天长大,缘主心生满足。

    只是,等孩子稍大些,就不肯再亲近他。

    原主不知缘由,以为自己太过严肃,吓到了孩子,更是找机会去哄孩子开心。

    可这孩子是真难哄啊,他越哄,孩子越排斥他。

    原主不知问题所在,直到有一天,亲耳听见向红华教孩子,不要亲近爸爸,不要亲近爷爷奶奶,叔叔伯伯,堂兄堂姐,不要亲近这个家里任何一个人!

    “他们都是坏人!”

    “都是因为他们,我们母女俩才会受苦,才会在这山沟沟里受苦。”

    “如果不是你爸非要救我,我就不会嫁给他,我要是嫁给城里人,你就会在城里出生,在城里长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山沟里受苦。”

    原主气的一脚踹开屋门,厉声质问向红华:“你怎么可以在女儿面前颠倒黑白?”

    向红华看见他,先是惊慌,继而理直气壮:“我难道说错了吗?我哪点说的不对?”

    “我有对象!我们都快要结婚了!都是你故意害我,我才不得不嫁给你!”

    原主气得狠了,当场提出离婚:“好,我不耽误你,我们离婚!”

    “你去当你的城里人!我当我的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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